人民币
经济法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后于1948年12月1日首次发行的货币,建国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至1999年10月1日启用新版为止共发行五套,形成了包括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人民币在ISO 4217简称为CNY(China Yuan),不过更常用的缩写是RMB(Ren Min Bi);在数字前一般加上“¥”表示人民币的金额。
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货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币法》规定,人民币的发行、流通和使用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货币政策的规定。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其他相关部门也有管理职责。人民币可以用于国内的各种经济交易和支付,但在境外的使用受到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印制、制造、出售、收购或使用伪造的人民币,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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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