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的收集归档范围
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为:
1、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住房状况和收入、财产状况证明,诚信申报记录等相关材
料);
2、审核材料(包括审核表,审核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住房状况和收入、财产状况等审核记录);
3、实施保障材料(包括轮候记录、实施保障通知书、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货币补贴协议等相关材
料);
4、动态管理材料(包括对住房保障对象基本情况和住房、收入、财产状况等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审核材料
,不良信用记录及违规行为查处材料,变更或者终止保障等动态变更材料)。
二、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原则
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在申请人获得住房保障后3个月内完成归档。
住房保障对象档案
民商法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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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15-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