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因感情不和,双方协议离婚。现就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宅 达成如下财产分割协议:
一、甲、乙双方确认:位于 住宅,其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系夫妻双方婚后的共有财产。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对该房拥有使用、出租、等处分的权利;该房如遇拆迁,乙方享有受领全部拆迁补偿款及享受其它权利。
二、甲、乙双方在 购置的房产一处全部归甲方所有。
三、本协议自 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时正式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北京市国韬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