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特定危险保险合同

经济法

特定危险保险合同是指就一种或多种危险事故而保险的合同:在一个危险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承保一种危险的,称为单一危险的保险合同;明确列出承保多种危险的,称为多种危险的保险合同。不论承保多少危险,只要明确列出承保危险的名称的,都属于特定危险保险合同。

一、特定危险保险合同的特征

在这种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列举其所承保的危险,例如,承保战争险、盗窃险、地震险、火灾险,等等。在一个保险合同中,只列明承保一种危险(如火灾),此种保险合同称为单一危险的保险合同;如果列明承保多种危险的,则称多种危险保险合同。不管承保多少危险,只要在保险合同中列举这些承保危险的名称,这种保险合同都属特定危险保险合同。

二、特定危险保险合同现状

目前,无论是国内外,特定危险保险合同在保险合同中居多,但保险人只承保一种危险的保险合同已日趋减少。例如,最古老的保险合同之一火灾保险,保险人在签订这种合同时,已不再是承保单一的危险——火灾,它的承保范围不断扩大,基本上已发展成为多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如雷电、地震、洪水、暴风雨、爆炸、自燃等危险的保险。

 

216 次浏览  · 更新于 2015-02-12
相关词条
  • 信用保险合同
    信用保险合同(Credit insurance contract),又称商业信用
  • 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保险法律关系的协议。
  • 单一危险保险合同
    单一危险保险合同是指只承保一种风险责任的保险合同。如农作物雹灾保险合同只对于冰雹
  • 一切危险保险合同
    一切危险保险合同,又称“综合合同”。所谓一切危险保险合同
法律百科

汇集法律术语、法律人物、法律事件等专业词条。

浏览全部词条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