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管理人
民商法破产财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破产财产管理人是指由法院或破产清算委员会指定的,负责破产债务人财产管理和清算的专业人士。破产财产管理人主要职责包括:对破产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调查、管理、保护和清算;编制破产财产清单、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以及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组织破产债务人的债权人会议等。破产财产管理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行使职权,不得泄露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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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