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能力
法学理论权利能力,亦称法律人格,指的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10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权利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任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具体来说,权利能力包括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两个方面。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权利,都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可以享有的。
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在法律上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包括订立合同、买卖财产、接受遗赠等。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下的人和部分精神障碍人士缺乏行为能力。
总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在法律上享有和行使权利的能力,是保障个人和社会利益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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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