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行政法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装警察”或“武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立于1982年6月(前身中国人民公安中央纵队建于1949年8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担负国家赋予的国家内部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由内卫、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部队和公安部领导的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组成。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国公安机构的组成部分,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维护社会和谐等。其成员主要由退役军人和公安干警组成,具有军人和警察双重身份,受国家公安部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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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