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切换]
选择城市
按拼音首字母选择
我要咨询

明令淘汰商品

经济法

明令淘汰商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措施,基于其耗能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禁止这类产品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概念分析

明令淘汰商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采用行政措施,基于其耗能高、技术落后、污染环境、危及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因素,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禁止这类产品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一般是涉及消耗能源高,污染环境,产品性能落后,疗效不确、毒副作用大等方面因素的产品。国家明令宣布淘汰的产品有: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1〕67号文件“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的管理的通知”中宣布淘汰了6种农药:“六六六”、“滴滴涕”、“林丹”、“敌枯双”、“杀虫眯”、“二溴氯丙烷”。自1993年1月1日起禁止继续生产、销售、使用。国家计委、能源部、机电部等部门联合宣布淘汰了17批600余项机电产品。卫生部公布淘汰127种药品,自1982年9月4日起停止生产和使用,并说明淘汰的药品品种系指人用药品,不涉及其他使用。1991年卫生部还宣布淘汰了105种中成药等等。

236 次浏览  · 更新于 2015-02-03
法律百科

汇集法律术语、法律人物、法律事件等专业词条。

浏览全部词条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客服热线:15110278590

网址:dev.51wf.net

公司: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川欣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26 dev.51wf.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蜀ICP备2026028767号-3
🤖
AI法律助手 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