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妹有负担能力
民商法弟、妹有负担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和自己配偶(如已婚)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自己和需要扶养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合理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后,仍有剩余或降低生活水平后有剩余。
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和《家庭法》,弟弟和妹妹在未成年之前,其父母应该承担他们的抚养费用和教育费用。在成年后,弟弟和妹妹应该自己承担自己的生活费用和个人开销。如果他们无法承担这些费用,他们可以向父母寻求经济帮助。父母应该在他们的能力范围内提供必要的帮助。如果弟弟和妹妹已经结婚或者独立生活,他们应该自己负担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费用。
117 次浏览
·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