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
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二、提示承兑期限
1、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2、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3、见票即付汇票,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1个月。
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时,必须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否则付款人可以予以拒绝。并且这种拒绝不具有拒绝承兑的效力,持票人不得以此为理由,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