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请求权
民商法排除妨害请求权,是指他人以非法的、不正当的行为,或者以无权施加的设施对权利人的物或物权造成侵害或妨碍状态,现实地阻碍了特定物的权利人行使权利或为该权利的行使带来危险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其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
《排除妨害请求权法律解释》是我国司法部于2013年发布的一份法律解释,主要针对《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的排除妨害请求权进行详细阐述和解释。该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定义和适用范围:该解释明确了排除妨害请求权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指出该权利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且要求妨害行为必须是实际的、现存的、具体的、且存在明确的法律依据。
2. 排除妨害请求的条件:该解释明确了排除妨害请求的条件,包括要求妨害行为实质上为侵权行为、存在直接的连带责任关系、受到合法的妨害等。
3. 排除妨害请求的请求方式和诉讼程序:该解释详细阐述了排除妨害请求的请求方式和诉讼程序,包括要求民事主体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排除妨害请求权,而不能采取其他的方式进行维权。
4. 其他相关问题:该解释还涉及到排除妨害请求权的其他相关问题,如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时间限制、排除妨害请求权的效力等。
总之,《排除妨害请求权法律解释》对于明确排除妨害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进一步维护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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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