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生效主义
民商法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将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要件,非经登记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且其登记还有公信的效力。
登记生效主义是指在法律上,只有依法登记的事项才能生效。例如,在不动产交易中,只有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过的买卖合同才能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这种原则适用于许多法律领域,包括不动产登记、商标注册、婚姻登记等。
在中国,登记生效主义原则通常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进行解释。例如,在不动产交易中,国家土地资源部门发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权利自登记时生效”。这意味着在不动产交易中,只有在登记过的权利才能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总之,登记生效主义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原则,它对于确保公共领域的有效管理和保护个人权利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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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