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伪造银行存单
刑法使用伪造银行存单,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所使用的银行存单是伪造的,而故意冒充真的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
伪造银行存单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伪造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变造国家有关有价票证、股票、债券、货币、汇票、支票、存单等票证,或者买进、出售、贮藏、运输、邮寄以及以其他方式转让、使用伪造的有价票证的行为,数额巨大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伪造银行存单是一项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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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