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案件
诉讼仲裁法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发现立案根据有瑕疵,所采取的撤销立案的行为。
撤销案件是指在司法程序中,法院或检察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案件的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等情况下,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撤销已经作出的判决或裁定,重新审理该案件。
撤销案件的法律解释主要有以下两个: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三)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等情形,经过复查认为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二)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不能出庭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上诉之日起五日内未提出上诉状的,人民法院可以撤销原判决、裁定。”
以上是撤销案件的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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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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