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押
诉讼仲裁法收押,是指看守所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嫌疑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将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关押在看守所或监狱的行为。
收押是指对涉嫌犯罪的人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限制在特定的场所内,以保障公共安全和司法公正的行为。收押需要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定,如必须有法定程序、必须有法定权力机关、必须有适当的收押场所等等。收押的期限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需要及时通知被收押人的家属或者法定代理人。收押期间必须尊重被收押人的人身权、知情权、辩护权等基本权利,禁止使用酷刑或者其他不当的手段对待被收押人。如果收押不合法,被收押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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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