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刑法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行为了为了谋取利益或其他目的,私下买卖国家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根据《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法律解释,该罪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有偿或无偿买卖、转让、提供、收受、非法制造、持有、出售、使用、伪造、变造、毁坏、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这类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公共利益,涉及到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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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