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工伤
民商法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视同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职业病或者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或者疾病,被认定为与工作有关的伤害或者疾病,在法律上和工伤一样受到保障和赔偿。视同工伤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认定职工工伤保障待遇的规定》。其中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可以视同工伤,如何认定视同工伤,以及视同工伤的赔偿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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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