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2日,河南省制订印发的《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居民户口
民商法国务院2014年7月30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提出,特大城市要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这一深化户籍改革举措,真正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可以在城乡之间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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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1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