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是一种差别待遇,指由某些人,特别是政府向弱势群体或经济有困难者提供,以确保其生活质素、生存及发展机会等措施,以对社会整体有利。
现代社会福利通常包括免费教育、医疗、住屋保障、社会保障等。但对于这种政策,也有人认为从工作的公民手中拿走财富去帮助不工作的人、残疾人和儿童,就等于偷窃别人的劳动,违犯了保护个人财产的权利。
一、社会福利的提供对象及特点
1、选择式福利:以个人资产多寡为福利资格要件。
特点:(1)效果较好,集中在有需要的人身上。
(2)成本较低,仅提供给有需要的人。
2、普及式福利:以需求的类属、群体、地区做为提供服务的基础。
特点:(1)较能适当回应不同人口群的基本需求;
(2)较能观照个人尊严与社会凝聚 ;
(3)较能回应立即的需求;
(4)全体人民皆能受益;
(5)行政成本较低;
(6)达到所得重分配的效果。
二、社会福利的提供者
1、家庭主义模式:以家族为核心,提供经济、情感支持、照顾等,多在传统社会发展,近代逐渐式微。
2、社区主义模式:邻里互相帮助的模式,早期如中国仕绅,近代的睦邻运动等。随着工业化从宗教或民间互助团体,转型成NPO、志愿组织的型态。
3、市场模式:由市场提供服务,服务成为商品被需求者购买。属于自由放任而非福利国家的形式。
4、国家主义模式:国家负责照顾人民,给予普及性的权利赋予,包含经济安全、社会服务、健康照顾、住宅、教育、就业等。
5、混合经济福利模式:公私混合的社会救济,由政府外包部分福利给志愿或营利部门,再提供给人民。使当代社会福利提供走向混合经济的福利或福利多元主义,志愿部门、政府、企业、家庭,共同负责提供社会福利。但组成多元混杂,实施效果难掌握。
三、社会福利的特征
1、社会福利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每一项社会福利计划的出台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目的,总是以缓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
2、社会福利的普遍性, 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
3、利益投向呈一维性,即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
4、社会福利较社会保险而言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
四、社会福利的功能
(1)作为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机制,缓解初次分配领域的矛盾,缓和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
(2)增加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刺激经济增长;
(3)扩大就业,西方国家服务业从业人员比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社会福利的高度发达。
五、社会福利的提供模式
1、现金给付
(1)先由保险人、雇主(有时是政府)缴保险费,经一定时间或发生意外时,即可请领给付。
(2)社会救助请领给付者须经过资产或所得调查,低于水平者才由给付补足。
(3)社会津贴:国民遇到某种法定社会事故,便给予补助。
(4)自由裁量给付:依主责社会工作者、社会行政人员,或主管社会福利的官员,依专业判断决定提供给付。通常是短期、临时、紧急、非常态的。
- 优点:
- 简便:直接提供给受益者。
- 行政成本低:不必建立设施、提供服务等,可省去固定成本。
- 使用者选择性高:使受益者自行选择满足需求的方式。
- 缺点:
- 有限理性:受益者可能不将补助用于有效之处,浪费资源,形成依赖效应(Dependence effect)
- 管理能力不足:受益者可能滥用现金补助。
- 资讯不对等:服务对象因资讯落差无法有效运用资金。
- 市场供给不足:社会福利机构可能因营利目的选择服务对象,造成被服务者选择性受限。
- 政府财政赤字:政府为讨好人民,不断提高福利给付,但难以回收资金,社会需求也不见得满足。
2、实物给付
直接提供服务对象所需的资源。
- 优点:
- 大量生产降低成本:政府大量生产,达到规模经济。
- 社会控制:避免服务对象滥用,回应大众对资源使用效率的责信要求,从生产控制使用者的消费行为。
- 保证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效果:可针对服务对象之需求,直接提供实物。
- 缺点:
- 公部门的效率差
- 行政官僚不了解人民需求
- 公共服务无法迅速回应社会需求
3、机会
由政府提供,满足公民权利的保障。
4、兑换券与信用
发给服务对象的一种官方保证给付证明,可换取享有实物与服务的权利。
5、权力
重新分配实物与服务提供的控制过程。符合充权理念,提升弱势者的权利参与和能力。
6、工具储备
政府提供补助、鼓励民间服务机构发展新方案,以提供给更多有需要的对象。是一种间接性的社会介入。
六、社会福利的分类
1、社会福利的二分法
(1)剩余性社会性福利与制度性社会福利
(2)积极的社会福利与消极性的社会福利
(3)公共福利与私人福利
2、社会福利的三分法
(1)剩余性社会福利,财政福利,职业福利
(2)剩余性社会福利,工业成就--表现模式和制度再分配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