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经济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工作场所中可能造成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 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生产性毒物,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2)物理因素:主要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噪声及振动;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激光、射频辐射等;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3)生物因素:如动物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布氏杆菌;其他如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原体。 2 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不能合理地安排与劳动者身体状况相适应的作业;(4)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5)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3 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度因窗门紧闭而带通风不良等;(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与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3)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项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发展。该法律规定了以下内容:
1. 定义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范围和种类,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心理等方面的因素;
2. 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控制和管理,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3. 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包括建立和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制度、提供职业健康检查、向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护知识教育等;
4. 强化了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统计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因素问题;
5. 规定了惩罚措施和法律责任,对违反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总之,该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和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发展,促进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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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