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
民商法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建立代码统一标识制度的意义: 对单位法人实行组织机构代码和自然人实行社会保障号码制度,是国家整个经济和社会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制度,尽快建立这一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且具有紧迫性。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此工作,为了规范和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代码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110号总局令《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国家标准GB 11714《组织机构代码》中规定的一种标识组织机构的编码方式,由9位数字或字母(含汉字)组成,其中第1-8位为代码字符,最后一位为校验码。组织机构代码是用于统一标识各类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的一种编码方式,是国家对各类法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组织机构代码,并在其经营活动中进行使用。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也应当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组织机构代码制度的规范化、有效运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伪造、篡改、盗用他人组织机构代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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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