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责任
民商法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是指肇事双方对车辆在道路上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均负有责任,但是其中一方因过错较小应对该事故承担较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不按规定让行的;
2、未按规定让行而导致对方避让不及的;
3、未按规定让行而导致对方追尾的;
4、未按规定靠边停车的;
5、未按规定加减速或者变更车道的;
6、未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7、未按规定让行非机动车的;
8、未按规定驶入非机动车道的。
如果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承担次要责任,那么其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其责任比主要责任要轻。同时,如果对方驾驶人存在违法行为,也会对次要责任的判定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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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