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政为民
刑法执政为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核心是“民”字,在当代中国,“民”就是最广大人民,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执政为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统一的整体。立党为公是执政为民的前提条件,执政为民是立党为公的本质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归根结底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执政为民是指政府制定和执行政策法规时,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人民的全面发展。执政为民法律解释是指对于执政为民原则的具体法律适用和解释,以保障人民权益为出发点,保证司法公正和全国法律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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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