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处罚情节
刑法减轻处罚情节,是指法律明文规定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虑,或者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定考虑的,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的情节。在我国,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主要是指:(1)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2)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③被胁迫参加犯罪的。(3)应当从轻、较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4)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的:①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②未遂犯;③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和教唆犯;④自首犯;⑤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5)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并且在外国已经受到刑罚处罚的;②有重大立功表现的;③(商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④行贿人在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⑤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行贿赂行为的。(6)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个人贪污数额500元以上不满1000元,犯罪情节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7)可以以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①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 ②预备犯。酌定减轻情节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的动机。(2)犯罪的手段。(3)犯罪的时间、地点等当时的环境和条件,犯罪的时间、地点和犯罪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治安背景,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包括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程度有着影响。 (4)犯罪的损害结果。(5)犯罪侵害的对象。(6)犯罪分子的个人情况和一贯表现。(7)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的态度或者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是否如实交代罪行,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采取积极的措施消除或者减轻由其他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