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
刑法扫黄打非是文化市场管理的一个专业术语,是一项执法活动。“扫黄”指清理黄色书刊、黄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娱乐场所、服务行业的色情服务,就是指扫除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危害人们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非”是指打击非法出版物,即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破坏社会安定、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扫黄打非是指打击淫秽色情和非法出版物的行动,针对的是违法传播淫秽色情物品和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扫黄打非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根据《刑法》第361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以及组织、引诱、容留他人进行淫秽表演的行为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罪,会被处以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第363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书刊、音像制品等非法出版物的行为,会被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还可能面临拘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违法开设、经营、管理淫秽场所,或者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情节较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总之,扫黄打非是依法打击淫秽色情和非法出版物的行为,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相关行为一经查实,将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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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