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证
刑法拘传证,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拘传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凭证文书。这种凭证文书具有不可违抗的法律强制力,被拘传人必须服从,不得拒绝。该证不得多次使用,每次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在12小时内不能结束时,应当将被拘传人妥善安置好,并重新填发拘传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
拘传证是指法庭或警方为了传唤涉案人员出庭作证或接受调查而发给的传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接受拘传证的传唤。拒不接受传唤的人员可能会被强制传唤。同时,接受传唤的人员应当如实作证,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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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