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刑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法是中国国家为了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定义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对象,即残疾人就业困难的人员,包括无业、失业或自主创业困难的残疾人。
2. 规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捐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投资收益等。
3. 规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途,主要包括对残疾人进行创业培训和创业扶持、提供就业岗位、资助残疾人自主创业等。
4. 规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主要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委员会的设立、资金使用的审批和监督等。
5. 强调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重要性和作用,鼓励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率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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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