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和刑期
刑法总和刑期,是指一被告实施了多个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作为数罪处理,对每一个罪确定刑罚种类和刑期后,对数个罪简单相加的最后刑期。在我国,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总和刑期,是指对犯罪行为人在多项刑事罪名上被判刑的情况下,将各项刑期加起来得出的总刑期。总和刑期的计算,符合减刑、假释、缓刑等刑罚执行的原则,但不超过法定最高刑期。在刑罚执行中,总和刑期是重要的参考指标,对犯罪行为人的刑罚执行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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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