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性约束措施
刑法保护性约束措施,是指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对于醉酒的人,公安交通部门也有权采取保护下约束措施。
《保护性约束措施法律解释》是中国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外交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该法律解释主要明确了保护性约束措施的适用条件、程序和监督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其中,保护性约束措施是指对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国机构或者个人予以限制、监管或者禁止的措施。
根据该解释,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国机构或者个人,可以采取以下保护性约束措施:
1. 禁止其进入中国境内;
2. 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
3. 禁止其参与特定项目;
4. 禁止其与中国的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合作;
5. 禁止其出售、转让或者提供特定产品或者服务。
同时,该法律解释规定了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施条件,包括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查、符合误杀误伤最小原则等。对于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施,应当经过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并且在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整、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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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