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刑法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指单位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该种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已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因此,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已注册商标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受侵权的商标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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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