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
民商法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部分临床医疗活动中出现的事故。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是指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因计划生育技术操作不当、设备维护不良、医务人员职业技能不够、信息不全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受术人员和/或胎儿发生损伤、死亡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事件。对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停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害进行处理;
2.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
3.对受术人员和/或胎儿的损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4.对医务人员和/或机构的违纪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为了预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监管,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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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于 2023-0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