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院再审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家属至少可获104万国家赔偿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19日决定对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并依法进行审理。审理中,合议庭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以及相关材料,听取了申诉人、辩护人和检察机关意见,经合议庭评议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如下判决:一、撤销本院(1996)内刑终字第199号刑事裁定和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呼刑初字第37号刑事判决,二、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另据悉,呼格吉勒图家属至少可以获得104万国家赔偿。根据我国的国家赔偿法,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金主要有几个部分,一是呼格吉勒图应赡养的父母,政府应该给予补偿。二是应给予精神抚慰金。三是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呼格案基本符合上述特点,所以国家赔偿很可能按照上述几个方面来展开。
对于呼格案的国家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如果以此推断,按照去年我国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2379元计算,呼格家属可得到104余万元的赔偿金。同时,由于呼格吉勒图的父母年事已高,国家赔偿很可能还会支付相应的生活费。
此外,最高法院今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以此推算,如果呼格案的国家赔偿涉及精神赔偿,很可能家属会得到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精神赔偿的上限计算,精神赔偿约为36万余元。
这意味着如果按照上述计算方法,呼格案的家属可以大约获得104万至141万元的国家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