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事故调查报告可否作为刑事案件定案根据
来源:刘静坤 《最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条文对照与适用要点》
2021年新刑诉法解释第101条 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形成的报告,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报告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意见,经法庭查证属实,且调查程序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对案件事实证明具有重要作用的事故报告有必要赋予证明资格。审查事故调查报告的注意点:1、有关部门的资质。和鉴定意见不同的是事故调查报告不是特定个体作出的专业意见,而是有关部门制作的专业报告。因此,有关部门的资质是认定事故调查报告的关键。2、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一些事故调查报告,可能包括和案件有关的内容,也可能包括相关部门对相关行为法律性质的判断。唯有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才是证据;对于事故调查报告中和案件事实无关的部分,尤其涉及相关行为法律性质的判断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所以,只有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意见方可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3、事故调查报告的采信标准。只有当事故调查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经法庭查证属实的,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