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玩扭扭车遭碾死,儿童遭遇交通事故谁担责?
2018年8月5日,南宁街头四岁男童在街头玩扭扭车遭碾死的悲剧令人唏嘘。
儿童街头玩耍屡见不鲜,扭扭车、滑板、旱冰鞋等玩具更是在儿童中十分流行,那么儿童遭遇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该如何认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所以本案中四岁男童在城市道路上玩扭扭车已经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男童的母亲没有尽到监护人的义务,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也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则男童的母亲应和机动车应在各自的行为范围内承担事故责任,机动车也应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如儿童正常通行,是否家长就无责?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中国目前的入学年龄是6周岁,也就是说,监护人或者受托人带6周岁以下的儿童在道路上通行,一定要尽到监管义务。
问法网律师在此提醒:儿童受生理限制易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们应当特别注重孩子的道路交通安全。一旦遇到事故也不要惊慌,一定要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院,必要的时候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