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环境下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侵害商业秘密律师】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
【摘要】随着网络应用越来越普及,企业的商业机密也越来越广泛地运行和传递在网络中。网络环境下,企业的商业秘密存在着不同以往的隐患,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着现实的挑战,商业机密因为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地泄露和传递,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也表现得多样化。互联网网络环境的不断变换和发展,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商业机密成为重点保护对象,网络环境下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方法成为保障企业商业机密的关键。
【关键词】网络环境,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方法
一、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商业秘密侵权的防范措施和控制
策略针对这些商业秘密侵权的表现形式,企业采取适用的防范措施和控制策略尤为重要。总体上来讲,对这些侵权的防范措施和控制策略,应该使用管理手段、法律手段、技术手段等多种手段结合进行。
1.加强技术的防范措施
防止病毒的入侵和防止黑客的攻击是技术防范的主要措施。在防范病毒入侵的方面,企业要在企业的计算机系统中应该安装防毒软件,并要经常性的升级,同时在接收邮件时,要谨慎,加以防范。再就是防范黑客的攻击,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如防火墙、商业软件等,另外还可以使用信号干扰器,用来扰乱工作时的信号。
2.完善技术的保护措施
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关键性的手段就是建立和完善技术的保护措施。一般的采用的技术保护措施如数据加密技术、数字认证技术、防火墙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企业还应该在互联网与内部网之间加上个安全隔离带,这个措施对企业输入和输出的信息进行过滤,以保证安全性。另外,在网络环境中,企业对它的商业秘密进行数据的备份也是很重要的。
3.建立起网络环境下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
因为在网络环境下的企业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和侵权的特别性,所以企业必须要针对这一特征不断完善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制度。其要点包括:(1)制定专门的制度来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2)强化对企业的内部人员保密责任制度。(3)加强对企业的外部人员管理,杜绝企业的外部没有关系的人员通过各种渠道接触、泄露该企业的商业秘密。(3)建立企业网络的安全检查制度。(5)做好对企业员工的培训,形成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和行为习惯。
长昊律师是全国少有只专注于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侵权维权为核心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尖端知识产权侵权与犯罪的开拓者,成立于1995年,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是中国恢复律师体制后,最早一批经司法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以尖端知识产权诉讼——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为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在20多年的执业经历中,本所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获得“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选为各地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曾作为中华律师协会出版《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为中国知识产权实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敢为天下先,勇于维护法律尊严”是长昊律师的本质要求。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长昊律师只做商业秘密案件、软件网络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类案件。您的咨询,我们的律师都会竭诚为您解答(咨询热线:158****7700,网站:www.supermecour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