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犯罪的边缘试探: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在犯罪的边缘试探: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小心,你或许离犯罪不远了:客户名单也属于商业秘密
法律盲区或将成为犯罪的原因:客户名单也属于商业秘密)
导语:
近年来,离职员工拉走公司客户的事件时常见诸报端,屡见不鲜,层出不穷。遭遇这种情况的公司应该怎样做才能捍卫自己的权益呢?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吗?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黄雪芬律师为你揭开商业秘密的神秘面纱,带你一同走进一场振奋人心的维权之战。
昔日稳定客户缘何不再下达订单
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经营五金制品的公司,主要面向海外市场,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积累下了大批稳定客户。2016年5月,公司的供应商高要市JLW五金厂(现名高要XJ五金厂) 老板打电话给公司总经理吴某某,告知其订单可能被他人抢走了,并发送了劳某、尤某某的询价表。随后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其客户已被原业务员李某拉走不少,劳某、尤某某向工厂询价,通过他们询价的信息公司知道了2016年老客户一直没有下达订单的原因,生气之下将李某、劳某、尤某某及涉案的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一纸状告上法庭,并聘请了专注商业秘密案件的资深律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黄雪芬律师代为辩护。
带走公司客户的离职员工
被告李某、尤某某和劳某原先均就职于原告公司,且先后因不同原因被开除或离职。劳某与原告公司职员张某在离职后于2014年成立了被告四深圳市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经营与原告相同的拉手产品。李某离职后在香港公司工作,违反与原告的保密协议约定,利用其掌握的原告公司的客户资源和价格体系,联系原告公司的客户发送邮件并以低价销售相同产品,这些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客户、美国客户、沙特阿拉伯客户等国外客户。尤某某离职后与李某、劳某合作,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向供应商下达订单釆购产品。由此每年拥有稳定下单量的客户不再下单给原告。
客户名单属于商业秘密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釆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那么客户原告主张的客户名单和供应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吗?黄雪芬律师对此进行了细致的分析:首先,上述经营信息是原告与客户及供应商在长期沟通、协商、交易往来过程中积累发展的深度信息,并非五金加工/外贸行业的相关人员在公开渠道所知悉和获得的,不同于该行业公开领域中的一般客户资料,故不为公众所知悉。其次,上述经营信息是原告了解客户和供应商的有效渠道,可以使原告掌握主动权,为原告增加交易机会、拓宽销售渠道、提高销售利润,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免去试错成本,显然具有现实及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原告带来竞争优势,从而具有实用性。第三,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签订的劳动合同、入职人员登记表、员工离职申请表以及公司基本法等系列规章制度中均有明确员工的保密义务、限定了涉密知悉范围、约定并定期支付保密费,上述行为都表明原告釆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在正常情况下足以防止涉密信息的泄漏。以上三点,足以认定原告主张的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依法应予保护。
吹响维权的号角
法庭上,黄雪芬律师做出了如下陈词:被告一、二、三的行为违反原告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其所掌握的原告的经营信息,以低售价抢走了本属于原告的订单,获取不正当利益,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实施了不正当竞争,四被告系共同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了其意见,做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李某、尤某某、劳某、深圳市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不得利用原告客户以及供应商的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被告李某、尤某某、劳某、深圳市XN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连带赔偿原告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0万元。
至此,维权之战胜利告捷。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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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昊律师是全国少有只专注于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侵权维权为核心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尖端知识产权侵权与犯罪的开拓者,成立于1995年,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是中国恢复律师体制后,最早一批经司法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以尖端知识产权诉讼——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为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在20多年的执业经历中,本所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获得“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选为各地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曾作为中华律师协会出版《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为中国知识产权实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敢为天下先,勇于维护法律尊严”是长昊律师的本质要求。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长昊律师只做商业秘密案件、软件网络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类案件。您的咨询,我们的律师都会竭诚为您解答(咨询热线:158****7700,网站:www.supermecour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