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老猫虽病有余威,
贿者如蝇次第追。
孔兄招手蛇鼠聚,
贪心引领鬼馗陪。
头悬律剑思今过,
心畏班房忆旧非。
迷路羔羊犹可教,
回头是岸耀秋辉。
附注:
男子裴某先后请托北京大兴区民防局原局长聂艳荣、北京民防局工程建设处原处长韦红,让两位领导利用职务便利向房地产等企业打招呼,帮忙承揽工程。此间,裴某向二人行贿共计230万元。裴某因行贿罪和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两项罪名,终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何为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或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