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讲真话
大有点“风起于青萍之末”的味道。
在一个同学群里一位老朋友反复提出“要讲真话”的话题。咋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可以讨论的、但,我对此提出了异议。就是不能简单地认识讲真话问题。人活着就要讲话,讲话是必须的。讲话就是使用语言。俗话说“不说话会憋死”。这是人在生活中交际的必要,不可或缺。人一定会对所有的事务发表看法和观点,即便是语言障碍者也有其它语言范式辅助表达自己的认识、看法。
讲话就有各种各类的区分。诸如,实话、真话、假话、虚话、客套话、奉承话、违心话、真心话、私房话、官场话、礼义话、外交话,等等,不一而足。一个人,一辈子不知道说了多少话?甚至可以说离不开说假话。
为此,简单的强调说“真话”,甚至把“说真话”作为衡量的标准,就绝对化。一般而言,讲真话,按照一定场合的具体情况来说,应该没有问题。然而,有些时候,有些场景,有些环境、有些地点,有些条件下,就另当别论,不能一概的要求应该讲真话。有些“善意的谎言”,有些“应景的语言”,有些“韬略的语言”等,还是要说的。去探望病入膏肓的人,少有人说“听说不行了,来看看您“;去祝贺小孩子满月,也少有人说”这孩子长成这样,长大了怎么嫁人!“ 这是日常生活层面。在社会生活层面,也必须是具体情况具体决定。例如,有些会议,有些公共场合,因情而定。在外交层面,假话真话,相互掩映,假中有真,真中有假,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无须赘述。最关要紧的是政治层面,似乎”说真话“是真话论者的强悍主张的领域。其实,也未必然。很多政治性决定的会议,参与者表态、举手,当时是真话,真意见,历史证明决定是错误的,真话成了假话。有些政治家为了能有所作为,暂时检讨,说违心的真话,以图东山再起,也不是个案。他们那时的真话其实是韬晦之策,说的是不算数的韬晦话。
因此,大而化之的简单化地提出”说真话“,并以此作为识人论世的标准,有失偏颇。
那是不是说,就不要讲真话呢?当然不是。真话还是要讲的。讲真话也是有标准的。
笔者认为,所谓真话应该在三个意思上来认识。
第一,是否是真实的意思表示。”真实意识表示“,是一句民法学用语。意思是说,只要是说话者在彼时彼地彼种情况下,其所说的话是其真实的意思,并明确地表达出来,就是真话。当然,这种意思表示,可能被认为正确,也可能被认为错误。
第二,是符合实际的表达。这种语言表达的内容,在于与客观实际是否相符合。许多领导者要求下属讲真话,往往是在这个意义上强调的。他们号召”讲真话“,就是要听到真实情况。真实情况就是客观存在的,不可以虚言掩饰的。
第三,是符合真理的结论。这是需要经过历史考验的真话。真话等同于真理。这个很麻烦。不是一时一事交流就能证明是真话的。例如,”日心说“战胜”地心说“,哥白尼和布鲁诺都谁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此,说出真理性的真话,确实需要勇气和胆识。可以号召,有几人能做到?有人用张志新作比,要求”文革“经历者都做张志雄,有强加于人的态度。英雄与群众的区别,就在于群众能否有英雄的认知能力与水平。人人可以是群众,人人难以成英雄。
所以,要求讲真话的时候,一定要清楚是在哪个层次上要求的。如果是从”真实意思表示“上使用的话,那就可以理解重大历史关头人们的言行是否得以从宽对待的问题。例如,二战轴心国老百姓拥护本国政府发动战争的事例,更可以理解。同样可以理解中国老百姓参与”文革“的情况。”文革“是受到当时人民群众拥护的运动。拥护正确路线,拥护无产阶级司令部,绝大多数人都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正是因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人们仅承担反思的责任,而不被追究。
真话论者,不要空谈、泛谈讲真话。要具体地、针对性明确地强调”要讲真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