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特别的段子,公检法+律师,一桌麻将
最近,网上、微信群里流传着下面这个段子。
做过刑事辩护案件的律师,觉得说得挺实际。
“中国的刑辩律师,原本是公检法三缺一拉来搓麻将的,但规定律师不能糊。律师就算偶然糊一把,三家也不认。”
原创不知谁人。想必是身有经历,心有所感。
公检法三机关背靠大树好乘凉。他们背后是国家权力支撑;而被告人的辩护律师虽然是国家制度确立的,但其权利是来自当事人授权,所谓私权,其根本是来自人权。
在国家与公民社会二元论结构中,公权与私权是对立的统一。
这种对立统一状态,在现世中,更多表现为对立。
各级法院都对检察院设立专门通道。检察官可以和法官走同一门道。而律师只能和家属走同一个路径。还要被安检。
公安机关管辖的看守所对法官、检察官都特别安排会见房间,律师则要经过严格的审查。
司法机关观念上认为,公检法是一家,是吃国家饭的;而律师是吃当事人饭的。律师不过是国家设立的和公检法对着干的结构安排。
这种现象,民间早有谚语概括:“官向官,吏向吏,老虎向着把门的。”“官向官,民向民,道士和尚向他一路人。”
说起来,
这也是一道魔咒。从古至今,未能有破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