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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刑未执行完毕是否应数罪并罚的意见

遗产继承   51浏览   作者: 章法律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关于对被告人在罚金刑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罚金应否与未执行完毕的罚金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答复意见

  法工办复【2017】2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

  你厅《关于对被告人在罚金刑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的罚金应否与未执行完毕的罚金适用数罪并罚问题征求意见的函》(高检办字[2017]28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法第七十一条中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应是指主刑执行完毕以前。如果被告人主刑已执行完毕,只是罚金尚未执行完毕的,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因此,被告人前罪主刑已执行完毕,罚金尚未执行完毕的,应当由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罚金,不必与新罪判处的罚金数罪并罚。

  特此函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 2017年11月26日

  来源:大理寺衙役公号

  【关键词】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罚金|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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