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察拦截摩托车罚款,招摇撞骗落入法网!
2016年5月10日1时至2时许,向某、张某来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文化广场附近,冒充人民警察先后拦截经过该处驾驶电动车的被害人邓某、驾驶摩托车的被害人陈某,并以该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为借口,要求两名被害人缴纳罚款,共骗得人民币550元。
同日2时42分许,民警抓获向某、张某,并在向某处扣押印有“XX派出所”和“向XX”字样的假警察证一个。
禅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向某、张某无视国家法律,冒充人民警察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据此,禅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向某和张某犯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来源:禅城法院
【关键词】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