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讼师疙瘩老娘
|
清代中期有位曾炎东留世一部笔记小说《小豆棚》。内有一篇记述古代讼师的短篇《疙瘩老娘》。其写到号为“疙瘩老娘”的湖州妇女“能刀笔为讼师”。“凡有大讼久年不结者,凭其一字数笔,皆可挽折,虽百喙不能置辩”。自有讼师以来,讼师声誉大都不好,多被叫做讼棍。而疙瘩老娘与其相反,依法析理,寥寥数语,切中要害,赢得官司。是古代讼师的佼佼者。现代律师与古代讼师,并非同源。但向他们借鉴是完全可以的。
注释:
1、古代的法律刻在三尺长的竹简上,因而常以三尺代表法律。 2、疙瘩老娘故事一。 湖州有一个富家的年轻儿媳,丈夫死了后想改嫁,而公公不允许,强迫她守寡。儿媳向疙瘩老娘求援。疙瘩老娘向她要了一千六百两银子,写了一张十六字的状子:“氏年十九,夫死无子,翁壮而鳏,叔大未娶。”按照当时法律,公公与儿媳私通是死罪,而弟弟娶寡嫂也是死罪。这张状子呈上去,县官立即命令允许儿媳改嫁。 3、疙瘩老娘故事二。江北地方连年歉收,米贩纷纷到江南地方收购粮食。江南人怕米价高涨,禁止大米出境,结果形成诉讼。米贩也去向疙瘩老娘帮助,疙瘩老娘索要三千两银子,写一张状子呈上,第二天县衙门就下令不得阻止粮食出境。那张状子是骈文,里面有一联说的是:“列国分争,尚有移民移粟;天朝一统,何分江北江南?” 对仗工整,说理透彻,实在是叫人拍案叫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