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接到报警后,交警首先进行现场处置,再进行现场调查以及检验鉴定,后再根据事故当事人是否具有交通违法新闻、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认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即事故认定书)。
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来说,当事人大约1个月就可以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最长也不会超过2个月。
那么,当公安机关制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当事人一方不签字时候,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以公安交管部门制作为生效要件,并不以当事人签名而不生效。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不给理赔的。但是若当事人有《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使有另一方不签字,也不影响你签收《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根据受害人不同伤情,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相关的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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