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刑事保护有怎样的优点?
民事诉讼要求原告自己提供证据;工商机关查处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只有检查权,没有搜查、拘捕权。与这些手段相比,商业秘密权利人通过发动刑事诉讼,推动国家机器即公安、检察、法院来制裁商业秘密犯罪,近年来成为商业秘密纠纷的重要解决途径。刑事保护这些优点由下述原因,得到进一步放大。
(1)商业秘密有单位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各条的规定处罚。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现在单位犯罪的数额,与自然人犯罪的数额一样的,也就是说单位实施商业秘密犯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大,不但包括技术信息,而且包括经营信息;商业秘密诉讼,可以算总账,即原单位可以将自己认为遭到侵权的技术、经营信息算在一起,追究离职者的责任;商业秘密犯罪由于司法解释的适用,成为结果犯、数额犯,追诉门槛不高。
(3)在民事审判中,知识产权案件原则上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在基层法院设有知识产权庭的情况下,该知识产权庭可审理规定的知识产权案件。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在目前的体制下,由基层即县级(城市区级)公安局负责侦查,县级检察院负责起诉,县级法院负责审理。
广东省只专注于商业秘密侵权维权领域的长昊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是中国恢复律师体制后,最早一批经司法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服务内容最全面、专业程度最高、辐射范围最广的以知识产权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20多年的执业经历中,本所曾多次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多次获得“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先后创立了《中国高智能侵权维权网》、《大商律师网》、《天玑知识产权网》、《脑酷商业秘密网》、《为您取证网》、《辩护狂》等网站,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建立了知识产权立案、保护的行业标准。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我们的团队只做高智能侵权维权、商业秘密案件、软件网络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类案件。您的咨询,我们的律师都会竭诚为您解答(咨询热线:159****4286,网站:www.sos110.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