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商业秘密中不容易获得性与举证责任中的公平原则?
对不容易获得性,每一案件都要具体分析。一个商业秘密越是容易获得,他人靠自身努力而非抄袭掌握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先得到商业秘密的人滥用诉权,到处禁止他人使用同样的商业秘密,对通过自身诚实劳动取得同样成果的他人来说,有失公平。
本书作者分析国外众多案例后得出的解决办法或原则是,这一理论性或称原则性很强的问题,在实践中是通过一种技术性很强或称实用性很强的手段解决的。由于商业秘密容易获得性有高有低,法庭在诉讼中对原告证明责任的要求就有宽有严。原告商业秘密越是不容易获得,那么法庭只要求有限的证明责任,甚至发生证明责任的转移;如果原告商业秘密容易获得,那么法庭就会要求原告负有严格的证明责任。
广东省只专注于商业秘密侵权维权领域的长昊律师事务所: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是中国恢复律师体制后,最早一批经司法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服务内容最全面、专业程度最高、辐射范围最广的以知识产权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20多年的执业经历中,本所曾多次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多次获得“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先后创立了《中国高智能侵权维权网》、《大商律师网》、《天玑知识产权网》、《脑酷商业秘密网》、《为您取证网》、《辩护狂》等网站,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一定范围内建立了知识产权立案、保护的行业标准。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我们的团队只做高智能侵权维权、商业秘密案件、软件网络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类案件。您的咨询,我们的律师都会竭诚为您解答(咨询热线:159****4286,网站:www.sos110.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