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业秘密中“有关范围的人”?
“有关范围的人”是商业秘密的感受主体要求。构成商业秘密,要求该“有关范围的人”不知道或不容易得到有关信息。
(1)某种行业。一般不是指工业、农业、商业这样的大行业,而是运用某种专门知识的行业,包括:①各种社会上约定俗成的经营行业,如复印机修理业、房地产投资业、化妆品经销业。②各种技术专业,其不是严格按照教科书题目作为主题分类,而是按照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必要知识来划分范围。例如,磁卡应用技术并不限于磁卡本身,其包括一部分计算机软件、硬件技术。有关计算机技术如果已经成为公知知识,就应该认为从事磁卡技术的人也已经知道。从这一前提出发,如果一种商业信息在一个行业、专业中为一般人所知,但在另一个行业、专业中其“可以使用”尚属秘密(这在新技术在其他领域内转用时最为明显)时,其对于后一行业、专业来讲仍属商业秘密。
(2)某种人群。如特定产品对特定使用者,也许不是秘密,但对其他人也许构成秘密。
(3)某种地域。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遮断和损失,使即便在某个地点公开了的信息,在其他地点仍然难以接触,这成为国际技术经济交流的必要性之一。我国地域广大、发展不平衡,在一个地区比较容易获得的信息,在另一个地区可能不太容易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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