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软件网络著作权律师说明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
由于开发软件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入力,而复制软件十分简便,又不需要专门技术,因此,软件的巨大经济价值必然诱使许多人试图跳过研究、开发的过程而直接无偿使用他人的软件成果。这样,软件产业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能使每一个用户都成为其产品制造者的产业。如果没有法律对软件予以保护、制止未经授权的复制,并对非法复制者进行重罚,势必导致如下的结果:软件公司因为担心复制而拼命封锁技术,同时因为经济上无利可图而不愿继续投入资金和人力来开发软件。这样,软件产业就不可能发展。
尽管迄今为止法学界还没有找到一个很理想的软件保护形式,但是各发达国家以及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均根据各自情况在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中给予软件保护。从世界范围来看,如果没有法律保护,软件产业就不会有今天如此惊人的发展。
软件本身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又是智力成果,理应受到法律保护。通过保护软件,一方面可使软件公司尽快公开自己的成果,使之成为社会财富;另一方面,可以从利益上刺激软件公司去开发更多有价值的软件。
长昊律师是全国少有只专注于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侵权维权为核心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尖端知识产权侵权与犯罪的开拓者,成立于1995年,立足深圳辐射全国,是中国恢复律师体制后,最早一批经司法部正式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以尖端知识产权诉讼——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为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在20多年的执业经历中,本所曾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文明窗口”,获得“司法行政先进集体”、“广东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选为各地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为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曾作为中华律师协会出版《特殊型知识产权法律实务—专论商业秘密与软件著作权》,为中国知识产权实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敢为天下先,勇于维护法律尊严”是长昊律师的本质要求。
律师与医生一样是分专业的,每一个律师都有自己擅长的执业领域,长昊律师只做商业秘密案件、软件网络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类案件。您的咨询,我们的律师都会竭诚为您解答(咨询热线:158****7700,网站:www.supermecourt.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