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当前我国家庭资产数量较大,一旦发生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就会给被转移财产一方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如果发生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和应对呢?
首先,我们应当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进行系统的了解。损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包括隐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以侵占另一方财产为目的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具体而言,如私自将自己名下银行卡存款转移至第三人名下;以他人名义借名买房,等离婚后再将房屋转移至自己名下等行为,都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
其次,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予以预防。夫妻双方应当时常沟通,了解家庭的财产构成和财产状况;掌握家庭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及时知悉重大款项的来源去向,以预防夫妻共同财产被恶意损坏的风险。
如果转移行为确已发生,被转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有关转移行为、确认合同无效等以追回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第三人为善意取得,那么夫妻一方可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的证据,请求法院少分或不分给对方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而言,具体的分割办法是一方应交出转移隐藏的财产并予以分割;如拒不交出,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分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