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借钱给孩子买奶粉丈夫却买烟送人,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如何支配?
在浙江金华一对夫妻家里拮据,孩子奶粉都需要借钱购买,但丈夫却要给过生日的姨父买条烟,两人为此大打出手。接到报警后,金华警方赶往现场了解到,孩子的奶粉钱是孩子母亲问妈妈借的,孩子母亲认为一条烟价格虽然不高,但还是应该先顾孩子,可是孩子爸爸却想在姨夫生日时买烟还人情。最终二人所在的单位提前给二人预支工资,并出资为孩子购买奶粉。
问法网律师认为,这起令人啼笑皆非也令人略感心酸的案件背后,隐藏着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即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如何支配?到底何方有决策权?
我们知道如果是离婚的情况下,婚姻期间所获得的共同财产如果并没有相关的协议,夫妻双方也没有哪一方存在明显的过错的,一般应当平均分割,即一人拿一半。这种在离婚时公平的规则显然不能适用在婚姻期间。因为家庭并不是法律擅长的领域,在一个家庭的内部,夫妻双方有关经济方面的决策,与夫妻双方之间的关系和两人的观念有关,而法律不能也不可能对之有详细的规定。
所以在婚姻期间,除非双方有协议约定家庭所获得的财产由哪一方支配,或者必须用在生活的某一方面,否则的话任意一方对共同财产都可支配,法律都无从干涉。这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很多日常生活琐事事无巨细,如果每一项经济决策都要求夫妻双方同意,那么将是十分没有效率的,比如,如果夫妻双方中一方到超市中去买时生活日用品,如果对这些方面的决策都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话,那么这样做的效率是极其低下的。
因此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法律给予了夫妻双方支配共同财产的充分自由,除非一方以明显损害另一方的方式转移或者挥霍财产的,法律不会对他们支配财产的行为进行干涉。当然如果存在一方故意挥霍财产等的情况,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也可以要求法院对婚内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对支配财产产生重大分歧的也可分割,如一方的父母生病另一方不同意帮助支付医疗费的,那么其中一方可以要求婚内分割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