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预约爆满,离婚协议内容明确具体!
问法网小编获悉,近日,西安市17个婚姻登记处已经正常上班,正常上班后的婚姻登记处,不仅有很多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而且近期天天办理离婚预约的夫妻也爆满。夫妻双方既然选择协议离婚,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时就少不了离婚协议,为避免日后发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矛盾,离婚协议的内容需明确具体。
那么,夫妻双方去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属于什么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问法网律师解析:夫妻双方通过合意共同到婚姻登记处解除婚姻关系属于协议离婚。这种合意需要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意思表示一致,并且该意思表示是真实的、自愿的。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时,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
起草离婚协议,有哪些事项需要注意?
问法网律师认为: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下起草离婚协议,在离婚协议中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的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应明确、具体。
针对子女抚养问题应明确、具体约定以下内容:由父或母来抚养子女、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以及探望权;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存款、房产、车辆、股票等其他财产;应当明确是否存在债务,存在债务的话,可以具体约定由谁承担债务、如何承担债务等相关事项。
在协议中同时约定一方隐瞒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一方生活确有困难,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金的,也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约定。
问法网律师提醒: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明确、具体约定相关内容,避免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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